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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印发《教育现代化推进工程实施方案》《教育现代化推进工程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管理办法》的通知

时间:[2017-02-14]  来源:

 

有关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,新疆生产建设兵团、黑龙江省农垦总局发展改革委、教育厅(教委、教育局)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(局),有关部门(单位)办公厅(办公室):

为贯彻落实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》《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(2010-2020年)》,推动基本公共教育均衡发展,深化职业教育产教融合,提升高校创新人才培养能力,增强教育改革发展活力,加快实现教育现代化, “十三五”期间,国家发展改革委、教育部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决定实施教育现代化推进工程。

现将《教育现代化推进工程实施方案》(以下简称《实施方案》)和《教育现代化推进工程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管理办法》(以下简称《管理办法》)印发你们,请按照《实施方案》和《管理办法》要求,切实承担起工程实施的主体责任,建立工作机制,细化落实建设方案,有序推进工程实施,统筹落实配套资金,组织编制年度建设方案和投资计划,指导帮助各地和项目单位工作,确保工程建设质量和效益。

附件:1.教育现代化推进工程实施方案

2.教育现代化推进工程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管理办法

国家发展改革委

教 育 部

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

2017年2月13日

上一条: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《2017年教育信息化工作要点》的通知

下一条:教育部关于印发《教育信息化“十三五”规划》的通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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